業務簡介
人員職掌
相關法規
相關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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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職掌

組長 陳哲理

電話分機 180

  • 一、擬訂或修訂校產保管條例(財產之建立,轉移,維修及報廢)。
  • 二、督導保管單位,協助各保管單位財物之建立、管理與監督。
  • 三、會同會計室、使用單位實施財產及物品驗收及報廢手續。
  • 四、其他有關校產保管有關事項。
  • 五、總務長交辦事項。

組員 賴錦屏

電話分機 180

  • 一、保管組文書檔案資料處理。
  • 二、財產增加、報廢、轉帳、驗收之校對作業。
  • 三、財產盤點作業執行。
  • 四、財產盤點缺失跟催改善。
  • 五、協助保管組相關業務運作。
  • 六、保管組財產管理。
  • 七、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