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科技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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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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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簡介
人員職掌
相關法規
相關表格
English
職稱
職掌
組長 陳哲理
電話分機 180
一、擬訂或修訂校產保管條例(財產之建立,轉移,維修及報廢)。
二、督導保管單位,協助各保管單位財物之建立、管理與監督。
三、會同會計室、使用單位實施財產及物品驗收及報廢手續。
四、其他有關校產保管有關事項。
五、總務長交辦事項。
組員 賴錦屏
電話分機 180
一、保管組文書檔案資料處理。
二、財產增加、報廢、轉帳、驗收之校對作業。
三、財產盤點作業執行。
四、財產盤點缺失跟催改善。
五、協助保管組相關業務運作。
六、保管組財產管理。
七、交辦事項。